曾经和周星驰合作过《唐伯虎点秋香》、《食神》、《喜剧之王》等知名电影的香港导演李力持,在2018年宣布开拍《喜剧之王2018》,却收到星辉海外有限公司发来的律师函。此官司最近有了个结果,原告方周星驰的星辉公司胜诉,《喜剧之王2018》拍摄计画已全面终止。
李力持欲拍摄《喜剧之王2018》,遭到周星驰所属公司反对。
这起事件要追溯到2018年2月,李力持宣布要筹拍《喜剧之王2018》,但2个月后却收到周星驰的星辉公司的律师函,指控李力持的《喜剧之王2018》侵犯着作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李力持为此还发出声明,表示感到非常惊讶和抱歉,指出《喜剧之王2018》剧本是一个全新的故事,所编写的故事并没有抄袭或延续《喜剧之王》电影剧本内容,也不是在《喜剧之王》电影基础上改编,与《喜剧之王》电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。李力持也强调,如果认为《喜剧之王2018》损害了权益,愿意道歉,也乐意修改。
《喜剧之王2018》拍摄终止。
最近这起官司有了结果,广州正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出声明,该案件已经审理终结,《喜剧之王2018》不是周星驰《喜剧之王》的续集或任何相关作品;而《喜剧之王2018》已撤销备案,拍摄计画已经终结。